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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青年牧區再次推動一本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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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福人生」
卻造成我最終的離開XD

其實我覺得書的內容是不錯
那陣子的講道我也不是不認同
而且這本書也終於不再是Bethel系列
但因為覺得牧區成天只會推他們自己出的書
然後要小組員都要買書,小組時也一直說要討論
時程越來越近,而且也常有買了書結果根本沒討論的…
我真的是買書買到生氣
可能也因為這樣…
我覺得我後來變得有點閱讀障礙…不想碰書

最近要不是想整理家裡,
決定把堆在房中的一些書翻過
看不下去的丟掉,還能抓重點的記一記
不然我想這本書…應該會一路堆到哪天我搬家時直接丟掉吧

現在也不想像以前那麼認真每章每篇的整理重點
但這本書翻完,我覺得前面幾章還是有一些點值得記一下

作者一開始講了很多很誇張的見證
例如每天都在把車送出去,一送出去就又有人送他新車
甚至送到後來還有人送他飛機的…
但他有在後面補充說,那段時間是神給他的奇妙經歷
所以羨慕歸羨慕,我是不會特別想要…
雖然那陣子很多人講奉獻都會舉他的例子
但我覺得,講那些,要大家不等比地期待又有點考驗哈

我在教會混夠久了,聽得也夠多
所以這部份我是免疫了啦
但我特別想記錄一下的原因,是關於十一奉獻這件事
因為作者的寫法和我心中認定的真理是比較相合的
(十一這種事,總是有人在戰嘛)

第二章跟第三章應該是我覺得最Amen的
作者先講到出埃及記時神給以色列人的原則
出13:2
「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
,要分別為聖歸我。」
然後作者提到,在當時,頭生的如果不當祭物獻給神,
就要用羊羔代贖
接著以此提到耶穌就像是神那隻代贖的羔羊,
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把我們買回歸神
耶穌成為神的十一,憑信心贖回了我們

所以我們應該學習神
將自己初熟的果子(十一奉獻)獻上,
甚至是在還沒看見神的祝福臨到之前,就憑著信心奉獻出去

(這兩點拉在一起好像有點不太一樣
但我讀的時候的領受是
神憑信心十一出耶穌,相信能贖回我們,
我們若學習神,憑信心十一出初熟的,也必能贖回我們在乎的)

作者非常強調頭生(原本就都屬神)這件事
想到當初十災之一,神將埃及一切頭生的擊殺
對神來說,那是正當的,因為頭生的都屬祂
作者也提到,曾有人說,凡是獻上的初熟之物,從來沒有一個會失落
但凡初熟或頭生的若沒有獻上,則沒有一樣不失落
換句話說,我們獻給神的,神會為我們贖回
但當我們有所保留不獻給神,反而可能會失去。

獻上頭生或初熟之物,是需要相當的信心
但也是透過如此的行為,我們在對神說:
「我承認祢在我生命中是最重要的,我也讓祢在我生命中居首位
因為我相信祢必定會顧念我生命中其餘的一切」

作者也強調
出23:19a「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
「神的殿」才是應當獻上初熟之物的地方
這個部份我也很認同
想要奉獻給其他福音機構也很好
但那應該是在十一之外
我認為初熟的,頭生的,也就是我的十一
就是屬於神的,而我會將它奉獻至牧養我或我所屬的教會
教會怎麼應用是教會要對神負責的事
我有沒有十一,則是我要對神負責的事

作者在第二章特別把該隱和亞伯的事件拿出來講
也是到他提出來我才注意到

創4:3-5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以往我每次聽完故事都只會疑惑,為什麼神不看中該隱的奉獻?
就是因為神偏心,所以該隱才去殺了亞伯啊…
但作者指出,聖經中清楚記到,亞作是獻上他羊群頭生的,
而該隱獻的,卻沒有被說是初熟的!
如果這樣解釋,我倒是認同了神看中與不看中的點

作者還強調了一個重點
十一奉獻應該是我們最先花用或最先給出去的那一份
許多祝福是會伴隨這樣的十一奉獻來
讓神居首位的信心法則,是會讓祝福成形的
它是啟動祝福的開關
而且
「神不需要你給祂什麼,其實是我們需要從神而來的祝福」

第二章講得好像不十一多不好
但第三章作者也強調,十一奉獻這件事
是生命,而非律法
所以我是推薦對十一或對奉獻有不同看法的人
還是可以自己認真看看這本書

第三章用伊甸園做對比
神吩咐亞當夏娃看守園子,
神說園中除了某一棵樹以外,其他各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
作為盡忠職守的管家,就應該與那棵樹保持距離
但當亞當他們自作主張吃下那棵樹的果子,
就彷彿他們變成了主人,不再是管家

十一奉獻是一樣的
神給我們治理的權柄來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我們一切所有都是從神而來,也完全屬祂,祂是厚賜百物給我們的神
但祂吩咐我們不能碰初熟之物
神說:當納的十一和地初熟的土產都是屬我的
所以當我們按時十一
我們就是向神證明我們是好管家
也表示我們明白,自己的身份是管家,不是主人

作者有提到不少人會說十一是舊約的事
也有說我們已進到恩典的時代,不再被律法捆綁所以不十一…
感覺忚有點笑著在回應
如果以耶穌的標準
那進到恩典時代,恩典的標準可比律法更高呢
律法說不可殺人,耶穌說連向弟兄動怒都不可
所以說自己在恩典中的人,其實應該要奉獻超過十一呢XD

作者還是舉了些舊約的故事
(亞伯拉罕vs麥基洗德, 雅各vs天的門)
但他最後強調
真正的十一是從內心發出的
十一奉獻並非一個非盡不可的義務
也不是空泛的宗教儀式或對信徒的懲罰
而且對願意奉獻的人,是大好良機

作者舉了個例子
主人出遠門,給三個僕人管家錢,
但要求每月要將十分之一交給他太太,其他僕人們都可自由使用
主人的要求只是讓他太太有生活費(使我家有糧)
那三個僕人如果一個乖乖給十分之一
一個給十分之二,一個一下給一下不給最後都不給的狀況
你覺得主人回來後會怎麼處理呢?

所以這個機會是神給每個人的
你要做哪一種管家?
好管家所得的賞賜必定是大的
要不要十一,是你自己的選擇囉

第四章比較特別的是作者講到一個倍增的原則
當然,舉的例子是五餅二魚的故事
餅跟魚是在祝謝了後才倍增開來
一開始的重點當然是「被祝福」
但作者也強調
倍增是從門徒手上再剝出去之後發生的

我覺得蠻有趣的
十一不過是把神說屬祂的交還給神
但當我們十一了,剩下的十分之九基本上就是被祝的
而當我們還能將剩下的再額外奉獻出去時
才像門徒往外剥出去的部份,
也才會觸發倍增的祝福!

後面幾章我是沒有特別想再記錄
目前我對金錢的狀態還算健康
我也應該沒有用操弄的方式在奉獻
我不期待奉獻房子車子的人生…
所以就先這樣吧

我好像一直對十一是沒有抗拒的
可能當初父親分享他信主
有一部份是在美國時,他有感受十一的真實
而我從大學忘了哪裡接受這個教導後,
我拿到零用錢就開始十一了

對我來說
因為我相信是神創造我們
祂看顧我們,給我們生活的一切
那我們所有的確實本來就屬於祂
祂不過要求十分之一
那十分之一的奉獻回去,
我覺得就是一個回應
表示我承認祂與我的關係
我也相信祂說的,可以以十一試試祂

蒙福人生的教導後來也是有在成人牧區分享
我記得我好像2015某次主堂的主日後跟神說
好,那我開始十二,
直到我結婚,再跟老公討論有沒有要變
至今…我基本上應該都有做到
我的人生…不是一路順但我也知道蒙祂保守

看完這本書,我只想說
神祢一定得一路保守我哦XD
因為我會繼續奉獻下去的

雖然我當初好像是期待有個老公來調整我的額度
但就按祢的帶領吧XDDD

另外,關於前段時間遇到的投資失利
我也只能交托給祢了
那些投資的部份可都有十一過呢
所以我相信祢終會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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