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6 奔向自由
主題:奔向自由 晏信中 牧師
信中哥開始前先提了一些目前的社會現象
他覺得我們不能再「沒有意識」下去
他提起使地不能承受的事:僕人作王
要我們想想:「如果你站上某個位子,你是看見你自己還是整個民族?」
林後3: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這一系列光哥提醒我們要學習成就兩件事
1.你能夠轉移你所專注的焦點-->因為要小心,你會愈來愈像你所專注的樣子
2.改變你對於你所專注事情思想的方式
神已經給你,
你努力讓身份能力可以符合 用自己的行為換取
〔成聖〕 VS 〔自義〕
出於感恩 出於懼怕
今天我想要從三種真理來釋放許多人得著自由:
1.罪人VS義人
想要去七情六慾其實是一個最大的慾望,因為背後是「期待高過所有人」
想要成佛(神),那其實是一種驕傲
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
林後5: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 神的義。
-->義人在神面前有正確的身份與地位
[定罪(from satan)] VS [知罪(form Holy Spirit)]
會讓你想遠離神 仍可以感受到愛
會威脅你對身份的認知
每當我們轉眼仰望耶穌時,撒旦就無話可說。有耶穌,神看我們就披戴了耶穌。
2.奴僕VS兒女
羅8: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箴30:21~22a使地震動的有三樣,連地擔不起的共有四樣:就是僕人作王;
加5: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一個人的價值不在於他擁有什麼(奴僕),而在於他被誰擁有(兒女)
不是用表現去換取祂的愛,而是在回應祂的愛
一般宗教善行的目的-->為了來生(為自己)能過好一點
那其實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出發,是一種自私的表現
基督徒不同,基督徒的善行是:為了回應神的愛。
一種態度:天父看我那麼好,我要把自己變得更好,以符合天父看我的樣式
3.宗教(律法)VS關係(恩典)
認知錯誤容易進到捆綁裡,真理使你得自由!
約3:17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羅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律法使人知罪,好回到恩典裡面
宗教:高舉律法,沒有恩典。小心不要成為幫兇了!
犯錯了,不要低頭(一直看自己),抬頭看耶穌,祂等著擁抱你!
各4:8a你們親近 神, 神就必親近你們。
-->這不是在講救恩,這是給基督徒的,神早就做了第一步,現在是我們的時刻,我們坦然無懼,祂就必親近我們。
──
這應該是自由信息系列開始的第二篇吧?
但那時懶得回去看,後來新的光哥也有回顧一些
所以…:P,就先醬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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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n 16 Wed 201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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