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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詩篇76:10,雅各書1:19~21

 詩篇76:10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
 雅各書
  19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僈僈
   的說、慢慢的動怒.
  20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
  21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
   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

@或許看這兩段經文,會覺得為什感覺好像有點矛盾,但這其實就可以讓我們想到,
 "真理是超過文字"的
 (哥林多後書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
  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就像音樂大於樂理,樂理不能限制音樂
 生命產生藝術,不是藝術產生生命
  =>神的道,是大過人的文字的

@在詩篇76篇中所說的怒氣,是與神同怒,那樣的怒氣,才能成全神的榮美

@而雅各書中所說的怒氣,是我們屬血氣的怒氣,更是我們"對神的怒氣"(因為是由
 聽(道)而來的)

@雅各書中提到"快快的聽、僈僈的說、慢慢的動怒."
 1)快快的聽:其實是指在有生之年,要抓住機會,早早的接近神,領受、吸收神的話
 2)慢慢的說:是指對神的道有不了解之處,應謹慎地說或回應

@我們常把自己跟神同位化了,覺得"神為什麼不這麼做?"
 =>但,請想想,誰讓你做神的參謀了?

@Man is not what he thinks, he is what he reacts before God.

@馬汀路德對"信心"的定義是:"對接受的接受"
 =>接受神接受我們的事實

@以反向來看,對不接受的不接受,就可能導致罪
 ex:該隱因為不接受神不接受他獻祭的事實,而殺害了親弟弟亞伯

@約翰壹書4:20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
 =>以反向來看,你若不愛看不見的神,就不能愛弟兄
 =>我們若氣上帝時,會把對看不見之神的怒氣,轉移到看得見的人的身上!
 =>上帝的審判不可能不公義,那你生什麼氣呢?

@愈親近的人,我們愈不客氣;愈客氣的人,我們愈不親近

@17~20世紀中,理性主義上昇,理性審判著信仰,但若理性判斷錯誤時,
 又有誰來審判理性呢?
 而在信仰的角度,最後的審判是神

@很多反對基督教的哲學家,就是聽得不夠,又快快地說了
 他們聽道聽得並不多,也不快,而在聽到一點點,覺得不合意,就快快地
 把反對的想法說出來

@有些人在看不懂愛因斯坦的書時,會自嘆不夠聰明,自覺愚昧,
 但同樣的人看不懂聖經時,卻會罵神^^"

@曾經有人問,為什麼上帝要以色列人在嬰兒出生後第8天進行割禮?
 3500年後的今天才得到解答:因為那一天是人體血小板濃度最高的日子!
 =>所以,對神道的不了解,要慢慢的說,(說不定你的疑問,也需要3500年^^")

@每一次對神動怒,就顯出我們的愚昧.
 我們該學習對神說:"神啊,?做的盡善盡美,求?指教我去了解,你是不會錯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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